《温国文正公文集》的内容
历史网 2024-10-08用户投稿
《温国文正公文集》,八十卷。北宋司马光撰。初刻于南宋绍兴初年。常见版本有:《四部丛刊》本《温国文正公文集》、《四库全书》本《司马文正公传家集》、《丛书集成初编》本《司马温公文集》(十四卷)、《四部备要》本《司马温公文集》(十四卷)等。
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陝州夏县(今属山西)涑水乡人,世称涑水先生。
其学渊广,博通百家,但归宗儒门,排斥释、老,提倡儒家的伦理教育,要求将儒家伦理直接渗透进寻常家庭之中,所撰《温公家范》成爲中国古代家庭教育研究的重要文献。朱熹将其列爲北宋道学「六先生」之一。
《温国文正公文集》爲司马光部份著述的汇编,主要类目有诗、赋、表、书、啓、序、记、论、章奏、制诏、议辨、策问、评议、史剡、碑志、祭文等。
其中论及教育的篇目有《议学校贡举状》、《论风俗札子》、《贡院乞逐路取人状》、《并州学规后序》、《训俭示康》、《才德论》、《不以卑临尊议》、《善恶混辨》、《士则》、《学要》等。
司马光在哲学上继承汉代董仲舒的神学天命论,把纲常伦理论证成「天」之所命的古今通义和不变教条,并力图从心性角度探讨后天教育的重要作用。
他説:「天者,万物之父也。父之命,子不敢逆。君之言,臣不敢违。父曰前,子不敢不前;父曰止,子不敢不止。臣之于君亦然。故违君之言,臣不顺也,逆父之命,子不孝也。不顺不孝者,人得而刑之。顺且孝者,人得而赏之。违天命者,天得而刑之。顺天之命者,天得而赏之」(《士则》)。
认爲人的「智愚勇怯,贵贱贫富」都是天生注定,不可逾越等级名分做出不忠不孝之事;否则,必有「天灾」、「人殃」。既反对孟子「性善」説,又不赞成荀子「性恶」説,持「性善恶混」説。
他説:「夫性者,人之所受于天以生者也,善与恶必兼有之,是故虽圣人不能无恶,虽愚人不能无善,其所受多少之间则殊矣。善至多而恶至少,则爲圣人;恶至多而善至少,则爲愚人;善恶相半,则爲中人」(《善恶混辩》)。
关于科举和学校改革,司马光也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主张,其核心思想是重振儒家伦理本位的教育精神。
批评当时科举考试存在着严重流弊,「进士专尚属辞,不本经术;而明经止于诵书,不识义理,至于德行,则不复谁何矣」(《议学校贡举状》)。
建议朝廷「以德行取士,则彼贪猾轻躁之人、依附权要枉道求进者,皆爲清议所贬,见弃于时」(同上)。
指出「以德行取士」当从学校教育做起,并认爲教师自身首先应该是德才兼备的楷模。主张严选教授,「州学只许置教授一人,委本州长吏于本处命官中选择无过犯、有节行、能讲説、爲衆所服者举奏补充。
司马光还十分重视家庭教育,主张从小对儿童进行封建伦理教育的基本训练,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互配合,协调一致。
所撰《训俭示康》,即是以「俭」德教诲其子。他説:「夫俭则寡欲。君子寡欲则不役于物,可以直道而行;小人寡欲则能谨身节用,远罪丰家」。(《训俭示康》)教育其子保持「古人以俭爲美德」的优良传统,并告诫説:「以俭立名,以侈自败者多矣,不可遍数」。
司马光作爲旧党领袖,其教育思想与改革派教育家王安石异趣,但其伦理本位的教育精神受到理学大师朱熹的重视,在中国学术史和教育史上佔有一定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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