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羲:人类监狱发展史的肇启者
历史网 2023-06-16用户投稿
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押、囚禁犯人、执行刑罚的场所。但监狱的产生究其于何时?谁是人类监狱的肇启者和创建者?有人认为:皋陶是创建者,伏羲是肇启者。
皋陶造狱
皋陶,究竟是何人?据传说皋陶又称作咎繇,是我国古代东夷族的首领。偃姓,生于山西洪洞县。《春秋–元命里》载:“尧得皋陶,聘为大理,舜时为士师。”相传曾被尧聘任为掌握刑法的官,后被禹选为继承人,并协助禹处理领导事务。皋陶在禹之先死了,而未能继位。但皋陶对人类最大的贡献不是他协助禹处理领导事务的政绩,而是皋陶造监。《尚书大传》皋陶,“士理官也”,《管子–法法》皋陶为李,理官为法官,“李”为“理”,理,治狱之官也。狱,又为皋陶所造。由于皋陶所处的时代,正是我国由氏族社会进入奴隶社会的转折时期,这一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对生产工具的改进,发生了以农业与畜牧业分离,标志着为第一次社会大分工。随着社会大分裂,私有制也就产生,同时也相应地有了犯罪,有了犯罪就有了刑罚,犯罪与刑罚的产生也正是标志着氏族社会已开始向阶级社会的转变,有了主人与奴隶。《书经–皋陶》:“皋陶有言:‘天秩有理,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唐虞时代已经有了“刑制”,同时也设置了象皋陶这样执行刑罚的“狱官”,而且皋陶提出:“理出于天”。礼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如有违犯,还要以刑纠之,礼与刑相互为用。进入阶级社会后,“刑”作为一种强制的暴力,起到对犯罪者惩罚的目的。于是,“皋陶造狱”运用而产生。西汉时史游所编著的《急就章》中有“狱,皋陶所造”的记载。《左传–昭公六年》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所谓“禹刑”,实际上是皋陶制定的法律总称,包括监狱。《尚书–甘誓》载:“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这就是说对于不服从王命的人,要处以“孥戮”的刑法,即罚为奴隶,拘禁于“画地为牢”的活动范围里,用作祭祀的牺牲品。当然夏朝的“禹刑”、“孥戮”的刑法是体现奴隶社会统治者意志的法规。“皋陶”造狱开始是取赖于“画地为牢”的自然物的状态,随着奴隶的逃跑和反抗便公开实行报复主义和威吓主义的政策,除“孥戮”的杀死一些“重犯”外,还进行筑“圜土”拘禁,强制服劳役,使罪囚在圜土中“昼则役作,夜时拘之。”《释名–释宫室》“狱又谓之圜土,筑其表墙,其形圆世”,意思是皋陶所建造的监狱其狱墙形状象圜,故称为圜土,实际是一种圆形的土牢。《周礼–秋官–司圜》:“圜,谓之土也,圜土,谓狱城也”,可之圜土是集中关押罪犯的狱城。用土筑围墙,其形圜,故名圜土。《初学记狱》“为狱圆者象斗运合”。斗:为斗星,西周时期“圜土”初步形成了一套管理办法。《周礼–秋官–大司寇》:“以圜土聚教罢(Pi)民,凡害人者, 之圜土而施职事焉”,郑司农注云:“圜土,谓狱城也,聚罢民其中,困苦以教之为善也”。所谓“施职事”,也就是在监狱中强制劳役以对人犯“困苦以教之”。郑康成注:“聚教罢民,其中困苦教为善也”。因此,圜土,也可以说我国监狱史上利用囚禁人犯的方法,是一种措施。通过“圜土”管理“困苦教之”,即对人犯免死为生,通过强制服劳役进行惩罚,这在当时是一大改革进步。中国古代的所谓的“罢民”,按统治阶级的说法是“浮浪者”,有人认为是反抗的奴隶,亦多加防范,使聚之于“圜土”,象圈养动物一样使之“知耻自新”。《系辞》中的“圉”字,据清代文学家段玉裁考证“圉从¨ , 为罪人,¨为拘之”。“圉”字形状象一个人双手戴着梏被囚禁在双围墙或方形地牢中,以防其逃逸,圉和狱声近,圉圄相通。甲骨文中有“ ”、“ ”象形字,即圉字。因此,西周的监狱称为“囹圄”。
伏羲充疱“圈牲”
皋陶,这位造狱的先驱者则被尊为狱神,被监狱确立为庇护一方的神灵。但“皋陶造狱”的启发还是来源于伏羲的“豢养动物”所致。《哀盐船文》曰:“圜着如圈”,汉代文学家许慎《说文解字》曰:“牢者,闲养牛马圈也”。“闲”在这里是栅栏的意思。
“在原始社会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人类从爬行动物到直立动物,,从采集到狩猎,从狩猎到农耕,也经历了漫长时间,其间石器的发明,弓箭的创造,取火技术的发现,无不是里程碑式的重大变革。”尤其是从狩猎到农业生产的发展是一个质的飞跃。“养牺牲充疱厨”、“钻木取火”、“教民熟食”,获得发现和使用提高了人类健康水平,结束了人类茹毛饮血的餐饮历史。捕回来的猎物,除充厨房外,剩余的进行“圈养”,圈养的目的是“炮牺”新鲜,而不像以前那样,捕回来的就牺牲,吃不完的坏掉,造成浪费,有了圈养才可随时宰杀,随时新鲜,圈养还有目的再进行严格“驯化”,“鞭之以教,教之以听,听之以顺,顺之以用,用之以善”。“善”是改善生活之事,将一些动物而最终成为“伏牛乘马”的家畜家禽。《太平御贤》“伏羲氏之世,天下多兽,故民以猎也”。以狩为猎,以猎为圈,以圈为训,“圈”为“圜”,从简单的篱笆,到筑土为墙,由游牧生活到固定生活,是人类迈向文明进步的开端。再比如:“龙”是一种大蛇,伏羲将大蛇为一种图腾,团族兼并了形形色色的图腾家族,大蛇才有了马的头、羊的角、鸡的爪、鱼的鳞和须……于是才成为“龙”,“龙”是各种动物的复合体,将动物为图腾,说明人类对动物已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和感情,这个认识和感情是经过很长时间与动物具体接触才形成的。圈养动物给人类带来极大的好处。《六畜传》中的猪、马、牛、羊、鸡、狗等动物是伏羲教人们将野生的经“圈养”而成为家庭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家畜。
天水秦州西关的伏羲庙,每年正月十六民间祭祀伏羲有一种风俗叫“领生”,就是在伏羲大殿前的石阶下倒一堆土,将准备宰杀祭祀的猪羊等牺牲品赶到阶下土堆让去“喙土”(用嘴去拱土,天水土语)。如果不“喙土”认为伏羲爷不接受“领生”,便要更换再让去“喙”,这种乡俗至今沿用。有人认为,伏羲是庖牺氏,伏羲降伏一切动物,让他服服帖帖为人类贡献和服务,“领生”实际是民间认为伏羲在降伏动物的证明,这当然是民间的一种迷信色彩。《礼记–月令》云:伏羲“执伏牺牲”,牺,指飞禽走兽动物的总称,郑玄云:“鸟兽全具曰牺”,羲为牺的通用,伏为“服”。《尸子》曰:“伏羲氏之世,天下多兽,故民以猎。”《路史–后记》说伏羲氏“豢育牺牲,伏牛乘马”、“豢育”为“圈养驯化”为相用。《帝王世纪》:“取牺牲以冲庖厨,以食天下,故曰庖牺氏,是为牺皇。”《说文》:“厨也”。据此伏羲氏捕获野兽驯服饲养。表明驯养烹饪熟食,人类已达文明。《帝王世纪》还曰:“伏羲凤姓,蛇身人首,常居此台伏牛乘马,故曰伏牛台”。“服牛乘马”实际不单指牛与马,而是代表各种动物的“圈养”驯服。伏羲氏处的那个时代还处于狩猎时期,因此经常与动物为伴,不仅制服牛,还要乘马,这里的乘马是将马降伏后乘坐的意思,说明伏羲教人狩猎的目的,不仅是充庖厨,还要农耕,教人耕作发展农业,正是这个“伏牛乘马”的圈养驯服给“皋陶造狱”打下了一个基础。
狴犴与“独角兽”
“皋陶造狱”有这样一个传说:皋陶刚上任后,看到大批的奴隶和罪犯被杀或处以酷刑,皋陶很苦恼,认为人的生命只一次,杀死便没了悔改的机会。一天皋陶巡查各地,看到村庄里人正宰杀猪羊,没被宰杀的正圈养着,有的还在强硬的鞭打教训,立即引发奇想,动物能圈养驯化,人为何不能囚禁,于是“以羁代酷”的“圜土”运用而生了,这就是“牢”。皋陶还看到有两犬被圈养驯化的服服帖帖,为主人坚守门户,于是又产生了“ ”。后演变为“狱”,“狱”必须要有专门从事坚守牢门的“施职事”者。《说文》“狱”,��也(坚刚相守之意),从犬犬之言,二犬所以守也。“狱之言��也,取其坚牢也,字从二犬,所以守备也”,二犬者,明守卫之意,从言,言者讼也。这表明不仅要有从事行业的人,还要对狱舍的构造要坚牢。古代的牢狱也称狴犴(岸),《说文》作狴,牢也,“以拘罪人也”。《说文》:“犴,胡地野狗也”。《荀子–宥坐篇》注:“犴,胡地野犬,亦善守,故狱谓之犴也”。狴犴,传说中的一种野兽名,后被捕捉圈养驯化为“ ”兽,似山牛,一角,也称“独角兽”,“ ”专门用来触不直者去之,“去”从去,“去”字加“水”旁具有平准的属性,而成为“法”,以“法平如水”。古人断案时,总是号令能评断是非曲直的“独角兽”去触那为非作歹、为罪一方的人。“古者决讼,令触不直”。其实这是人们想象中的一种美好愿望而已。杨慎《升庵全集》曰:“四曰狴犴,形似虎,有威力,故立于狱门”。古时,为显示牢狱的威力,常在狱门上绘狴犴,故狴犴又作为牢狱的代称,同时也反映了古代牢狱象征恐怖和重于警备的特点,总起来说古代所谓的牢狱,乃是取意于伏羲采取的对兽类的拘系和兽类的威吓,“圈驯”方法对牢狱的创建起了极大的启示作用。
伏羲、皋陶曾奉为“狱神”
监狱,这一特定的社会产物其源远流长,古代的监狱,作为一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和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设置是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而产生,随着所有制的改变而改变。我国监狱的起源上溯到唐尧时代,也就是夏朝的前期,夏朝之后,逐渐发展和加强。但监狱的肇启者应为伏羲时期,如果没有伏羲时期那种从野蛮走向文明,从狩猎走向“圈养”的“庖牺”过程,那种只“孥戮”而不筑“圜土”的历史又要延续多久。从世界资料来看最古之见的古希腊、古罗马、埃及及印度等国家或者在英国的法典中都可看到:当时都采纳、吸收、参照了我国拘禁人犯的“圜土”做法,普及了全球化的“监狱”发明创造。中国监狱溯源为“圜土之制”,而“圜土之制”又溯源到伏羲时代,历经神农、黄帝、尧、舜、禹直至夏代前期持续了几千年之久的演变,由氏族社会转变为奴隶社会后期,监狱的产生实际是私有制产生,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发展。因此,在中国古代人们造“神”的传统观念中,监狱崇拜的偶像,或对神供祀的行规对象中伏羲、皋陶成为奉祀的“狱神”。当然,据笔者所了解,古代南方的监狱也有供关公的,北方有的供包拯的,但大部分供的是伏羲、皋陶,尤其皋陶甚多。据《天津监狱史》有关章节记载狱神庙的“狱神”为皋陶,庙宇占地20多平方米,古代建筑,除主殿外还有几间配房,笔者出差时了解南京老虎桥监狱供奉的狱神“既有伏羲,又有皋陶”。据传说伏羲在这里曾训服过老虎、圈养过老虎,使这一带老虎不危害一方。从古至今不管哪个朝代,监狱虽更换其名,但老百姓还是管他叫“老虎桥监狱”,非常有名。笔者曾编纂《天水监狱志》,据一些服过刑的老人口碑,天水监狱在民国时期还保留着“狱神”庙,解放后神像被毁,据老看守任晓根讲:解放大军接管了原国民党监狱时,监狱“狱神”有两尊,监大门有一小庙,刚入监门又有一神龛,小庙塑神不过1.3米,身披树叶,右手托八卦图,左手牵一头有棱角的牛,牛眼怒目圆睁,神像光脚板踩住跪卧的一只犬,看样子很顺从的听从主人嘱咐。入监门内一神龛的小塑像,高不过2尺,但仪态庄重,凝神立目,给人以威严感。据一些犯人给他讲,从清朝到民国,进出监狱的囚犯或狱吏、狱卒履职均要跪拜。尤其犯人入监时,先要烧香叩头,祈求保佑,平安渡过刑期。因接管上任的典狱长下令,要求留守天水接管监狱的解放军战士毁掉神像,大家觉得我们共产党不信神鬼,很快就被搬掉了,后来监狱大门前那座小庙被当作犯人的接见室用。
据笔者猜测,监大门前小庙的狱神可能是伏羲,那牵的一只公牛可能就是人们想象中的“獬豸”,即“独角兽”,那只犬可能有了坚刚履行职责之意。监内神龛供奉的可能就是“皋陶”之“神”。民国时期的天水监狱的“狱神”为何塑伏羲,可能与传说中的伏羲诞生地有关。人们有亲近感,更为伏羲有肇启创造监狱之说。
我国漫长的原始氏族社会以及由氏族社会到奴隶社会的过渡时期,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氏族公有制。在这种公有制经济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氏族社会内部、社会的各个成员之间都是平等的,没有贫富不均,也没有什么犯罪,一切按照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传统习惯行事。因此,在氏族社会中“没有军队,没有监狱,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理的,一切争端和纠纷都由当事人的全体即氏族或部落来解决,或由各个氏族相互解决。”(《马克思恩科斯全集》第21卷11页)但在伏羲时期的氏族社会下,还没有想到建造监狱的意图,只不过将庖厨之下的动物“圈养”的结果,而在氏族社会过渡奴隶社会的阶段中,皋陶作为一个历史时期的代表人物,利用、采纳、吸收、参照了伏羲“圈养”的方法而设计了造狱方案,“囹圄囚拘”的监狱从此诞生了,伏羲的辉煌创造,有几千年来无数先辈对于伏羲文化多方面的传承,才有历史发展演变的今天。所以,伏羲是人类监狱似的肇启者而不为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