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族的丧事礼仪
历史网 2024-06-08用户投稿
哈尼族认为,人和万物都由灵魂或精灵主宰。灵魂失落,或是触犯精灵,人就会得病或死亡。西双版纳地区哈尼族专有为病人叫魂治病的仪式,称“拉枯枯”。用线一根、饭一团、鸡蛋一个到所谓病人丢魂的地方,呼唤病人的名字,然后将线拴在病人手腕上,并给病人吃饭团和鸡蛋,认为这样便可收回失魂而痊愈。该族认为人久病不愈,是由于专捉人魂的精灵“拉帕”作祟,必须纠集众人,手持刀枪,哄赶拉帕。
葬礼根据死者是否结婚、有无儿女以及死因等情况而有所区别。未婚或已婚而无嗣者,装殓简单,一埋了事,其魂称“密哈”。已婚而仅生女性者,葬礼亦简,其魂称“密沙”,含有野鬼之意。属于非正常死亡者,不得葬于公共墓地,其魂称“疏密”,不祭祀。
对于有子女或多子多孙的死者,实行厚葬,一般在家停尸三、五天,或七天,然后出殡;要供献牛、羊祭奠,并请巫师念经祈祷,送魂,使灵魂回到祖先的故地。在葬后十二天,请巫师杀鸡两只、猪一口,置于竹桌,同死者家属一起抬到通往坟地的岔路口,由巫师为生者“叫魂”。然后抬竹桌归家,置于祖先灵台前。家人坐于竹桌周围,巫师用桌上的线在每人手上各拴一节,表示生者灵魂已叫回,拴在各人的身上。
祭司和巫师祭司的职责是主持公共祭祀。巫师有两种:一是专司葬礼和送魂,一是专为病人叫魂驱鬼。
各地祭司的情况不尽一致。西双版纳地区的祭司称“追玛”,世袭,除非祭司家出现六指、兔唇等畸形胎儿和双胞胎时才可替换。祭司移居,整个村寨也随之迁徙。不然就要撤寨门,另选新祭司。村人如杀猪宰牛或猎获野兽时,都要奉献一条兽腿给祭司。金平、元阳等地的祭司称“厄阿玛”或“米古”。由全村卜选产生,终身制。
专司葬礼和送魂的巫师各地一般都称“贝牟”,为男性。供奉哈尼族神话中的天神“翁沙”之女“沙厄”。学当贝牟者要先请老贝牟到家举行祭沙厄的仪式,拜老贝牟为师,初称“贝扎”。为病人驱鬼的巫师,各地称呼不一。西双版纳称为“尼帕”,不论男女都可担任,非世袭。有的是拜师学习而后当尼帕的,更多的是在自己患病时被尼帕指为有尼帕鬼附身,并经许愿,在病愈后供奉尼帕鬼而后本人成为尼帕的。
主持全寨性宗教活动的“最玛”,每寨一人,一般是从本寨最早的老户中产生,父子相传。“最玛”可能是农村公社时期政教合一的村社领袖,伴随着贫富的分化,从富有者中产生了新的头人,最玛的作用就逐渐局现于宗教和习俗的范畴,但在群众中仍享有很高的威信。
最玛与群众有一定的经济关系,每年在他的田中举行裁秧和收割的宗教仪式群众都去帮他一天白工,收割前各户要轮流请他吃新饭,猎得野兽也在送他一点肉。而最玛在祭“红石天”时得杀一口猪请全寨群众吃,从而对群众所给予他的在相当程度上进行了补偿,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出现了最玛利用宗教迷信进行剥削的事项。
另外还有巫师“贝马”和“尼马”,均师徒相传。“贝马”为男性,主持念经驱鬼、开路送魂等较重大的深信活动;“尼马”为男有女,给人卜算吉凶,以巫术和草药治病等。他们可以得到实物(鸡、米、酒、布)和货币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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