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有属于自己的文字吗

历史网 2024-06-10用户投稿

壮语简介壮族作为一个民族,它重要的基本特征就是有本民族的共通语言——壮语。壮语是一种有着悠久历史的优美语言,它是壮族人民千百年来在共同的生活、生产和斗争中创造的。由于长期与汉人相处,壮语不断地吸收汉语的用语来丰富自己。但壮族人民非常懂得珍惜保护自己的语言,所以壮语在基本语汇和基本语法方面都有自己的特征。

壮族后来分布到西南不少地方,语言都是大同小异,语根词汇变化很少。按国内一般的观点认为,壮语属于汉藏语系中的壮侗语族、壮傣语支。不过壮语系属问题仍旧有争论,国外的观点大都认为属于台-加岱语系,鉴于同源词是亲属语言的唯一证据,属于台-加岱语系的观点是比属于汉藏语系要有根据的。

壮语大致可分南北两大方言,十二个土语区,但从语音、语法、词汇等方面看其内容的一致性还比较大。其内部分支如表:邕北土语红水河土语柳江土语桂北土语右江土语桂边土语邱北土语连山土语邕南土语左江土语德靖土语砚广土语文麻土语壮族文字由来壮族先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社会活动中,为了便于记事和进行交流,在商周时期就创造了刻划文字符号。这种文字在壮族创世史诗《布洛陀》中称为sawgoek,意为本源书,即最古老的文字。

从广西出土的战国至汉代的文物中看到,这种刻划符号开始出现对物象轮廓的勾勒,有向象形文字发展的趋势,它比结绳记事前进了一步。后来,随着汉文化在壮族地区的广泛传揪播,壮族先民又吸取并仿造汉字六书的构字方格,创造出sawndip,意即生造字。这就是史籍所称的"土俗字",又叫"方块土俗字"或"方块壮字"。这种文字有的是借用汉字的偏旁部首重新组合而成,有的是借用汉字注壮语音义,有些是创造的类象形字。

本源书和土俗字是壮族文字发展史上两个阶段的表现形式。学术界一般认为,壮族的土俗字始于唐,兴于宋而盛于明清,既有碑刻,且有大量的师公唱本和民歌抄本传世。壮族的许多传统长诗、神话故事等藉此得以保存。由于历史的原因,这种文字没有得到规范和统一,至今亦只在民间的一定范围里应用。现经初步搜集整理,已将流传的土俗字集注成《古壮字字典》出版。

"古壮字"这一概念的确认,既反映了其作为一种民族文字的历史存在及作用,又能把传统壮字与今新创的拼音壮文区别开来。它表明壮族的文字历史悠久,并随着时代的前进又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拼音壮文是在本世纪5O年代创造的。建国后,人民政府为了提高壮族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帮助壮族人民创造了拼音壮文。这套拼音壮文以拉丁字母为字母,以壮族北部方言为基础方言,以武鸣县的壮语语音为标准音。

1957年11月29日,国务院通过了壮文方案,井批准在壮族地区试点推行。至此,壮族人民有了合法的、统一的文字。

古壮字壮语称sawndip,意即生僻字或生造字,又称土俗书、土俗字、方块壮字,现定名为古壮字。它主要是借助汉字六书的构字方法进行再创造,是壮族古文字发展史上突飞阶段的产物。土俗字产生的年代,目前学术界大多认为是从唐代开始。唐永淳元年(682年)澄洲(治所在今广西上林县)刺史韦敬办撰写的《澄洲无虞县六合坚固大宅颂》碑文中,就有□(夕+一)、□(林+田)等字,这些已成为形、声、义统一的、结构固定的文字。

到了宋代,土俗字的运用更加广泛,据范成大于淳熙二年(1175年)所著的《桂海虞衡志》载:"边远俗陋,牒诉券约专用土俗书,桂林诸邑皆然。今姑记临桂数字。虽甚鄙野,而偏傍亦有依附。□(音矮),不长也。□同(音稳),坐于门中,稳也。□(大+坐)(亦音稳),大坐亦稳也。□(亻+小)(音袅),小儿也,□(不+大)(音动),人瘦弱也。□(不+生)(音终),人亡绝也。(石+打)(音腊),不能举足也。(女+大)(音大),女大及娣也。□(石+山)(音磡),山石之岩窟也。闩月(音撺),门横关也。他不能悉纪。余阅讼牒二年,习见之。"关于土俗字的字形及其应用,宋代庄禅的《鸡肋篇》和周去非的《岭外代答》等书也有所记载。

到了明代,土俗字已成为壮族民间的书面文学用字。清初浔州(治所在今广西桂平县)推官吴淇的《粤风续九》中,采录有俍、壮的"扇歌"、"担歌"和"巾歌",即壮族男女把情歌写在扇面,刻在扁担和织(绣)在花巾上以此为信物,相赠定情。并称其"文如鼎彝,歌与花鸟相间,字亦如蝇头"。有的地方用土俗字编写的歌本数以箱计。

清人屈大均的《广东新语》卷8《刘三蛆》条中说:"凡作歌者,毋论齐民与、瑶、壮人、山子等类,歌成,必先供一本祝者藏之。求歌者就而录焉,不得携出,渐积遂至数箧。"产生于明代,流传于右江河谷的二万行《嘹歌》,就是以土俗字抄本传世的。

道光十一年(1831年),广西宜山县安马乡古育村廖士宽墓的诗碑,全用土俗字写成。碑上刻有一首五言勒脚体壮歌共120行,生动而详尽地表白了作者的身世和晚年悲凉的情景。壮族民间的神话、故事、传说、歌谣、谚语、剧本、寓言、楹联、碑刻、药方、家谱、契约等,多用土俗字记录并流传。在壮族的文化发展史上,土俗字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拼音壮文壮族拼音文字。以拉丁字母为字母,用以拼写壮语标准音的-套书写符号系统,是法定的壮文。1955年,在南宁召开的壮文工作会议上决定:以北部方言为基础,以武鸣县的语言为标准音,创制壮文。根据决决定,1955年12月制订了壮文方案,经过2年的试行、修改后于1957年由政务院批准公布推行。

198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这套文字系统作了修改,把非拉丁字母符号全部改成拉丁字母,以词为书写单位,移行时必须保持完整的音节。拼音壮文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大力推行。1981年后,壮文进入学校,用壮文翻译了小学、中学、中师和高等学校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