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事与经济方面,雍正帝采取了哪些措施?
历史网 2024-11-02用户投稿
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1678年12月13日 —1735年10月8日),清朝第五位君主(1722年—1735年在位),定都北京后第三位皇帝。年号雍正。康熙帝第四子,母为孝恭仁皇后(即德妃乌雅氏)。下面历史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封贝勒;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胤禛被封为和硕雍亲王。在二废太子胤礽之后,胤禛积极经营争夺储位,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在北郊畅春园病逝,他继承皇位,次年改年号雍正。雍正帝在位期做了一系列改革。为加强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统治,实行改土归流。废除贱籍制度,实行摊丁入亩,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经济负担,促进了人口增长。并且大力整顿财政,实行耗羡归公,建立养廉银制度,实行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雍正元年(1723年)出兵青海,次年平定罗卜藏丹津叛乱。在政治上,整顿吏治,创立密折制度监视臣民,设立军机处以专一事权。而且改善秘密立储制度,使得皇位继承办法制度化,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康熙帝晚年诸皇子互相倾轧的局面。雍正帝在位期间,勤于政事,自诩“以勤先天下” 、“朝乾夕惕”。
雍正帝的一系列社会改革对于康乾盛世的连续具有关键性作用。雍正十三年(1735年)农历八月二十三日驾崩,终年58岁。庙号世宗,谥号敬天昌运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宽仁信毅睿圣大孝至诚宪皇帝,葬清西陵之泰陵,传位于第四子弘历。
主要成就
军事
雍正帝继续执行清朝的扩张政策。康熙帝三征噶尔丹,噶尔丹之侄策妄阿拉布坦于雍正元年(1723年)支持青海和硕特部首领罗卜藏丹津纠集二十万人进攻西宁反清,雍正帝命年羹尧、岳钟琪率兵讨伐,大胜,青海完全归入清朝版图。
雍正五年(1727年),策妄阿拉布坦死,其子噶尔丹策零继汗位,准噶尔开始出现内乱。雍正帝决心乘机用兵西北,他认为噶尔丹策零势力“若不迅行扑灭,将来必为蒙古之巨害,贻中国之隐忧”。雍正九年(1731年)清军在和通淖尔之战中大败,次年在额尔德尼昭之战中得胜,双方罢兵议和。雍正时代,平定西北的任务尽管没有完成,但雍正帝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却是深刻的。
经济
清查亏空
清理钱粮亏空,是雍正帝关注的另一重大问题。康熙末年财政亏空严重,雍正帝即位后雷厉风行地进行了一场钱粮大清查。他即位不到一月,就将此事提上日程。他组织了一个得力的领导班子,成立了专司审查钱粮奏销的机构——会考府,由怡亲王胤祥总理事务,他还令允祥管理户部三库,以整顿财政。雍正帝认为钱粮亏空的主因是上司勒索与官员自身侵贪。据此,他向各级官员发出警告,要求不得苛派民间,限期完结亏空,否则从重治罪。清查亏空首先在中央进行。地方上的清查也普遍进行。
除此之外,雍正帝还加大对亏空钱粮官员处分的力度。凡亏空钱粮者一律革职,并由本人负责归还。雍正二年(1724年)八月,雍正帝鉴于相关案件量刑过轻,加重处罚:“那(挪)移一万两以上至二万两者,发边卫充军;二万两以上者,虽属那(挪)移,亦照侵盗钱粮例拟斩。”对因贪污、勒索而造成亏空的官员,雍正帝毫不留情,凡有犯者即革职抄家,用其家产赔偿亏空。他特别设置了一个封桩库,“凡一切赃款羡余银两,皆贮其内,至末年至三千余万,国用充足。”经过多年努力,康熙朝遗留的亏空基本追缴完毕。各级官员也大受威慑,不敢轻易以身试法。
摊丁入亩
雍正元年(1723年),雍正帝从直隶巡抚李维钧之请,实行丁银摊入田赋一并征收的原则,改变过去按人丁、地亩双重征收标准,减轻了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负担。到乾隆时,这一政策推广到了全国。
火耗归公
清初沿袭明制,各地征收钱粮,加收“火耗”(碎银加火铸成银锭时的折耗,亦称耗羡)。实行中,官员任意加派,一两可加至数钱。因不在上交正额之内,官员从中任意侵贪,成为官场公行的陋习。康熙末年,各地官员以火耗为名,肆意横征中饱,已无法限止。雍正帝清理钱粮时,山西巡抚诺眠与布政使高成龄在雍正二年(1724年)奏请将该省各地加派的火耗,提解布政使司库,以二十万两补完该省亏空,除公用外,分发给地方官员,称为“养廉”。雍正帝采纳山西官员的建策,说“与其州县存火耗以养上司,何如上司拨火耗以养州县。” 州县养上司是公开的非法贿赂。上司拨州县便成为合法的“养廉”,即官俸的补贴。山西实行后,各省相继仿效,以火耗补完亏空的钱粮,并分拨州县养廉。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帝又命各省督抚,就该省情形酌议具奏,着为定额。这一改革形成制度,称为“养廉银制度”,又称“耗羡归公”,即由上级官府依定额发给官员。以后火耗一分为三:一份给地方官养廉,一份弥补地方亏空,一份留地方公用。这样,既增加了财政收入,又有助于廉政。
官绅纳粮
古代收税,官绅是属于统治阶级,不必当差不交税。“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就是让他们也交税当差,当然不是真要他们服兵役和徭役,可用银两兑买。但由于触及官绅利益,因此实行起来有较大难度。但为了巩固王朝的统治,必须暂时牺牲官僚士大夫的利益,而官僚士大夫的这种暂时的利益牺牲是为了王朝巩固之后能够享受到更多的利益。
铜禁政策
雍正帝用了很大精力,实行禁用铜器的政策,这是保护钱法的需要。他于雍正五年(1727年)命令各省城派出官员,设立收买铜器公所,动用藩库钱粮银子为基金,大力开展民间收购。 雍正注意铜的生产,然而它的产量没有达到铸钱的需要,所以尽管他大力开展铜禁活动和严行私铸处分,仍不能达到预期目的 。
重农轻商
雍正帝继续执行先王发展生产的政策。他像前辈君王一样鼓励开荒,康熙六十年(1721年)至雍正十二年(1734年),全国田地从735万顷增至890万顷,疏浚了卫河、淀河、子牙河、永定河。其他水利工程已完成的有直隶营田工程、浙江和江南海塘工程,修建了黄河、运河堤岸。雍正继续蠲免钱粮政策。据《清史稿·世宗本纪》,他在位13年,免了12年灾区的赋税和一些地区的漕粮。
但是,雍正帝过分重农抑商。他说:“农为天下之本务,而工贾皆其末也。市肆之中多一工作之人,即田亩之中少一耕稼之人。群趋为工,则物之制造者必多,物多则售卖不易,必至壅滞而价贱,是逐末之人多,不但有害于农,而并有害于工也。”根据这一理论制定的政策必然不利于工商业的发展。他又认为:开矿“断不可行”。因为开矿将引诱人们离开农本,追求末业,而且矿工聚集一地,易于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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