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帝登基后,有哪些为政举措?

历史网 2024-11-02用户投稿

  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1678年12月13日 —1735年10月8日),清朝第五位君主(1722年—1735年在位),定都北京后第三位皇帝。年号雍正。康熙帝第四子,母为孝恭仁皇后(即德妃乌雅氏)。下面历史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封贝勒;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胤禛被封为和硕雍亲王。在二废太子胤礽之后,胤禛积极经营争夺储位,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在北郊畅春园病逝,他继承皇位,次年改年号雍正。雍正帝在位期做了一系列改革。为加强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统治,实行改土归流。废除贱籍制度,实行摊丁入亩,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经济负担,促进了人口增长。并且大力整顿财政,实行耗羡归公,建立养廉银制度,实行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雍正元年(1723年)出兵青海,次年平定罗卜藏丹津叛乱。 [88-89] 在政治上,整顿吏治,创立密折制度监视臣民,设立军机处以专一事权。而且改善秘密立储制度,使得皇位继承办法制度化,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康熙帝晚年诸皇子互相倾轧的局面。雍正帝在位期间,勤于政事,自诩“以勤先天下” 、“朝乾夕惕”。

  雍正帝的一系列社会改革对于康乾盛世的连续具有关键性作用。雍正十三年(1735年)农历八月二十三日驾崩,终年58岁。庙号世宗,谥号敬天昌运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宽仁信毅睿圣大孝至诚宪皇帝,葬清西陵之泰陵,传位于第四子弘历。

  为政举措

  密折制度

  雍正帝完善了密折制度,扩大密折的范围和内容。密折起于康熙二十年(1681年),密折有助于皇帝更好地了解下情,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有效地实施统治。为充分发挥密折作用,雍正帝把递密折的范围扩大到布政使、按察使、学政等,内容则扩大到生计、风俗等方面。

  设军机处

  为了加强皇权,康熙成立南书房,旨在分散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雍正七年(1729年),因用兵西北,始于隆宗门内设置军机房,选内阁中谨密者入值缮写,以为处理紧急军务之用,辅佐皇帝处理政务。雍正十年(1732年),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军机处的大臣由皇帝挑选,由内阁大臣兼任,他们直接听命于皇帝,跪受笔录,他们的活动都是在皇帝的监督下的,旨意完全是按皇帝的话记录的。

  雍正帝设立军机处,就有了固定助手,可以及时处理政事了,所以他的权力比明太祖还要集中,以前的其他帝王的权力更没法与他相比,他是真正的集权力于一身,总理天下庶务。军机处的设立是清代中枢机构的重大变革,标志着清代君主集权发展到了顶点。

  用人制度

  雍正初年,重用年羹尧和隆科多。年羹尧先后被任命为川陕总督、抚远大将军,赴青海征讨厄鲁特罗卜藏丹津叛乱,成功后封为一等公,成为实际的西北王。隆科多为吏部尚书、步军统领、兼理藩院,赐太子太保衔,被雍正尊称为“舅舅”。两人都显赫异常,但未过几年,即被雍正整肃。年羹尧令自裁,隆科多被禁死,同时雍正兴起文字狱打击两人势力(汪景祺案和钱名世案)。

  雍正帝重视吏治。雍正赏识执法严,作风雷厉风行,严猛行政,有开拓气魄,政绩显著的官员。如田文镜、李卫在河南、浙江清查钱粮做得好,被誉为“模范督抚”。雍正一朝宠信四位臣工:李卫(江苏人)、田文镜(福建人)、张廷玉(安徽人)、鄂尔泰;其中李卫、田文镜和张廷玉为汉人,田文镜为汉军旗人,足见雍正确实了解并重用汉人。

  密建皇储

  鉴于康熙帝在预立太子问题上的失败,雍正帝于元年(1723年)八月宣布秘密立储法——将他的继承人弘历的名字写好,雍正御笔《夏日泛舟诗》轴放匣中,置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后,驾崩后从匣中取出宣读。又以密旨藏于内府,以备核对。秘密立储制,即皇帝在位时不公开宣布继承人,而将写有继承人名单的一式两份诏书分别置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额后和皇帝身边,待皇帝去世后,宣诏大臣共同拆启传位诏书,确立新君。这样使得使皇位继承办法制度化,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康熙帝晚年诸皇子互相倾轧的局面。

  严禁党争

  雍正帝即位之初就发布上谕说:“闻有侥幸之徒,平昔结党营私, 至积场年份,互相接引请托,遇谨守之人畏法,不肯通同作弊,反群相排抵,飞语诬陷, 此风断不可长。” 雍正二年(1724年)更是专门发布了《御制朋党论》,来分析朋党的危害,要求臣下不可结成朋党,要惟知有君,与君同好恶。

  雍正帝即位后,以允禩、允禟等人为代表的反对势力及其朋党集团成为他统治下的心腹大患。因此他信守除恶务尽,以极其狠毒的手段一一将他们致于死地。除此之外,雍正初年,拥戴雍正帝有功的年羹尧、隆科多等人的势力也迅速膨胀起来。雍正帝担心他们有不测之心,在对允禩党人斗争的同时,又果断地收拾了年羹尧、隆科多集团。对这两大朋党势力的斗争成了雍正初年政治生活的重心。

  雍正帝公布的年、隆的一系列罪行中,一个重要的方面便是“贪婪之罪”(年羹尧贪墨之罪十八,隆科多贪婪之罪十六)。雍正帝把他们这方面的罪恶大事张扬,就使得对他们本人及其党羽的惩处显得更为“名正言顺”,这同时对吏治的整顿是巨大的推动。通过剪除允禩、允禟、年羹尧、隆科多的羽翼,从中央部院大臣到地方督抚布按、武官提镇一级进行频繁的更调,其中确有一批趋炎附势的贪酷之吏因他们的主子失势失宠而堕入法网。这就使得雍正帝即位之初,统治阶级上层腐朽势力与允祺、年、隆等人一起首先感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雍正四年(1726年),发生了田文镜与李绂互参案。在李绂、田文镜互参案中,雍正帝虽然对田文镜有所袒护,但此时还并没有要打击李绂的意思,他更多的是持一种调和的态度。同年冬,浙江道监察御史谢济世弹劾田文镜结党营私有负圣恩、并且贪虐不法,一共有十大罪状,并且言语涉及到被田文镜弹劾的黄振国、邵言纶、汪諴,还有包庇张球罪状的事,与之前李绂说的不谋而合。雍正帝听了之后以为谢济世与李绂结党,下诏严厉斥责谢济世等,剥夺了谢济世的官职,发配到军中,黄振国、汪諴被处死,邵言纶被发配边境。 [93] 接连发生的汪景祺案,李绂、田文镜互参案,查嗣庭案和谢济世案,使雍正帝认识到本朝的科甲士人之间不但存在着很严重的请托、庇护的现象,而且还有人对清朝的统治政策和自己的统治方针心存不满。于是便以打击科甲朋党为名,对科甲士人发动了大规模打击。其中谢济世案后为第一个高潮。雍正七年(1729年),谢济世在阿尔泰承认与李绂的交往后,为第二个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