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朱元璋是如何对待贪污现象的?有何规定?
历史网 2024-11-18用户投稿
在我国封建社会时期,官员的腐败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让历史网小编带大家拨开历史的迷雾,回到那刀光剑影的年代。
清朝十二帝,雍正帝绝对是最被低估的一位,世人皆言“康乾盛世”,却不知雍正在其中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从某种意义来说,乾隆帝好大喜功,之所以能够名留青史,得益于其父雍正帝给他打下的底子。
雍正帝极重吏治,严惩贪官污吏,据《清史稿》记载:雍正帝曾有上谕“那(挪)移一万两以上至二万两者,发边卫充军;二万两以上者,虽属那(挪)移,亦照侵盗钱粮例拟斩。”
看起来很严苛,不过与洪武皇帝朱元璋一比,还是有所差距!朱元璋规定:贪污60两银子以上就斩首!
六十两与两万两一比,差距可谓天壤之别,朱元璋为何会有如此严苛的规定?
起于微末 饱受欺辱
据《明史·太祖本纪》记载,朱元璋:“世家沛,徙句容,再徙泗州。”
意思是朱元璋年少时经常搬家,居无定所,四处流浪。之所以会有这种情况,源于元朝的“淘金户”制度。元朝统治者会划定特定的淘金户,每月必须上交定量的黄金,朱元璋的祖父朱初一就被划为了淘金户,不仅将家中所有的钱财都用来购买黄金,还要忍受层层官吏的盘剥,无奈之下,朱初一只好举家四处流浪,就在搬到泗州的那一年,朱初一病逝。
朱元璋出生后,情况依然没有改变,贪官污吏横行,以至于朱元璋之父朱五四病逝后,朱家兄弟八人,竟然买不起一口薄薄的棺材!要不是好心的邻居帮忙,朱父很有可能暴尸荒野。
为了生存,朱元璋出家为僧四处流浪,但所到之处无不是“苛政猛于虎也”,贪官污吏横行!所以朱元璋建立大明王朝后,严惩贪官污吏,诏令天下:“为惜民命,犯官吏贪赃满六十两者,一律处死,决不宽贷!从地方县、府到中央六部和中书省,只要是贪污,不管涉及到谁,决不心慈手软,一查到底”!
严峻刑法 重拳出击
朱元璋可不是嘴上说说就算了,他戎马一生,见惯了生死,动起真格属实有点吓人。
在朱元璋掌权的三十年中,肃贪贯穿始终,力度越来越强,其意志之坚定,手腕之强硬前所未有,据不完全统计,在六次大规模的肃贪运动中,朱元璋斩杀的贪官污吏有十五万之多!为历史之最!
为了更好地肃清吏治,惩治贪官污吏,朱元璋专门发明了“剥皮揎草”之刑。所谓“剥皮揎草”之刑就是将抓到的贪官公开剥皮,在剥下的皮囊之中填充草料,做成人形,放在继任者的官位旁边,以示警戒!听起来都有点毛骨悚然,更不用说亲历者。
除此之外,为了避免官官相护,欺上瞒下,朱元璋在午门外特设“鸣冤鼓”,平民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皆可敲响“鸣冤鼓”,一经查实,举报之人重奖,贪官重罚!
朱元璋手腕如此强硬,那他所规定的的六十两到底价值几何?
六十两看起来不多,影视剧中那些大侠随手一扔就是几十两,实则不然。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价值规律”,价格应该以价值量为基础进行等价交换。意思是只看字面意义上的数值大小是没有意义的,我们要看货币的购买力,就如同现在不同国家之间汇率的存在。
历朝历代,作为生活必需品的大米都是价格比较稳定的,所以我们把大米当作“等价物”,朱元璋统治时期,明朝刚刚于战火之中建立,地广人稀,银子的购买力强,一两银子可以购买六百斤大米。
就按我们现在一斤大米三块钱来计算,六百斤是一千八百元,一两相当于现在的一千八百元,六十两就是十万八千元!
这个数额属实不高,毕竟“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贪污“区区”六十两,不过十多万就要杀头,实在是太严苛了!
不过“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不管刑罚多么严酷,总会有人经不住诱惑,心存侥幸,甘冒风险。朱元璋执政31年,杀掉十五万贪官污吏,但他晚年醒悟贪官是杀不完的,只要有人,就会有贪腐,无奈之下,只能发出了“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为继踵,治愈重而犯愈多。”哀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