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代的地下钱庄
历史网 2023-06-16用户投稿
我有一表弟,刚刚在北京买了套二手房。
他买的房子很小,才60平米,可是价钱很贵,卖家最初要200万,他往下砍价,砍不下去,磨蹭着没买,隔俩月再去问,已经涨到300万了,把他气得吐血。吐完血还是得买,一咬牙一跺脚,他按300万的价格把房子买下来了。
我这个表弟是个硕士,在证券公司上班,年薪不到30万,手里最多有40万存款,凭他的收入肯定没办法一次付清,只能办按揭。可是现在银根紧缩,按揭很难办,他委托中介公司去申请,申请了一个多月,银行只给他四成贷款,剩下六成还得他一次性拿出来。换句话说,为了买这套小小的二手房,他得拿出120万元的首付!
对阔人来说,120万不算大钱。可他不是阔人。他出身农家,他的爹娘——我的姑父和姑母——在老家种那四五亩庄稼地,每年纯收入只有几千块钱,更不是阔人。城里年轻人买房,父母可以帮忙,他的父母却只能帮着发愁。
我劝他甭买,他说租房更不划算,京城房租太高,与其每月交那七八千块钱房租,还不如当房奴还月供呢!我又劝他离开北京回老家发展,他说他学的专业只能在大城市混饭吃,假如去中小城市,每月只能挣几千块钱工资,白瞎那个硕士文凭了!
说来说去还是得在北京买房,还是得想办法凑够那120万首付。怎么才能凑够呢?我老家镇上有一所高中,高中校长跟主管会计合伙弄了一个没有招牌没有门面的地下钱庄:让教师和附近的商贩在他们那儿存款,然后他们再把钱转贷给急需资金的包工头、粮贩子、棉纺厂和小开发商。这个校长是我表弟念初中时候的班主任,就靠这种关系,我表弟那个地下钱庄里拿到了80万贷款。这笔款子按月计息,3%的利率,折合年息36%,比银行房贷利率高了五六倍。
现在我表弟已经买到了房子,同时他也成了一个负担沉重的双料房奴:既要向银行还月供,又要向地下钱庄还本付息。
众所周知,现在中国大陆的地下钱庄非常发达,从京广沪到小乡镇,到处都能见到挂着“典当行”、“珠宝行”、“寄售行”和“担保公司”等等招牌实则从事民间借贷的金融组织。这些金融组织统统违法,但它们又不可或缺,离开了它们,那些从银行贷不出钱来的私营企业主和小型开发商马上就得跳楼。不过到现在为止,购房者一般还不会找地下钱庄贷款,一是因为成本太高,二是因为贷的款子太少,不受地下钱庄欢迎,像我表弟那样的购房者完全属于特例。
解放前的购房者倒经常跟地下钱庄打交道。比如说你去抗战以前的上海租界买房,从银行里贷到钱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想按揭,找钱庄,最好找地下钱庄。当时有一家“义品地产公司”,属于外资企业,名义上是地产公司,实则不从事房地产开发,只做贷款。这家公司的老板是比利时人,他可以按照6%的年息从外资银行贷出巨款,再转手以15%的年息贷给中国的开发商和购房者。还有一家“中国营业公司”,是美国人办的地下钱庄,这家公司在1934年从花旗银行陆续申请了3900万大洋的贷款,其中3568万块大洋都借给中国人投资房地产了。
抗战胜利后,法币迅速贬值,有钱人都不愿把钱存到银行里贬值,要么买成地皮和房屋,要么存入利息很高的地下钱庄。另一方面呢,由于外资银行在抗战时大多撤离大陆,抗战后重新营业的中资银行又不允许办理不动产抵押贷款,购房者想办按揭而没有门路,也必须找地下钱庄帮忙。所以那时候地下钱庄非常活跃,据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金融研究所整理的《武汉钱庄史料》记载,截止1946年10月,光汉口城区的“袖笼钱庄”就多达一千多家。什么是袖笼钱庄?就是没有招牌没有门面、像皮包公司一样的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如此之多,它们的生意却依然红火,无论是存钱的储户,还是贷款的客户,每天都是乌泱乌泱地。对储户来讲,银行存款太低,定期存款的利息还抵不上货币贬值,如果把钱放进地下钱庄,月息高达2%,年息高达24%,是银行利息的五六倍;对客户来讲,银行的门槛太高,越是急需资金,越是贷不出钱来,即使贷得到,也得行贿以后才能拿到款子,算算成本,并不比去地下钱庄贷款划算。所以经营地下钱庄的“钱贩子”混得大都不错,政府只管取缔,银行只管审查,都挡不住地下钱庄继续增加,也挡不住一些不怕风险的业主先从银行骗出住房抵押贷款然后再把贷款存进钱庄吃利差。
在民国时代,四川的地下钱庄生意最火。
四川军阀割据,内战频繁,兵饷开支巨大,老百姓赋税之重居全国首位,别的地方一年只缴两次公粮,四川农民一年最多能缴十次公粮,别的地方年年交税,四川老百姓不但年年交税,而且今年要交明年、后年甚至大后年的税。遵义会议召开那年,由于红军入境,四川告急,四川省主席刘湘通电全川:“剿匪军事未结,军队整理未就绪,得比照赋额征临时军费三倍。”等于一年征收四年的赋税。另据1935年3月26日《大公报》,四川南充农民一年要缴八年的田赋!
川民负担沉重,家庭入不敷出,为了“完粮”,必须贷款。当时全川五十多家银行,没有一家乐意跟农民打交道,因为他们一没有积蓄,二没有抵押,贷款数额太零碎,还贷能力又太差。贷不到钱怎么办?只有找地下钱庄。当时地下钱庄的存贷利息甚至比现在还要高得多,存款月息一般高达4%,贷款月息一般高达10%。比方说一户自耕农从地下钱庄贷出10块大洋,每月得还利息1块大洋,还到第十个月,还要把那10块大洋的本金一次还清,等于借了10块,不到一年就得还20块。再比如说你把10块大洋存进地下钱庄,每月也能得到4角大洋的利息,收入远远超过银行存款。
所以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四川全省,中小官僚最喜欢挪用公款往地下钱庄里存,存上一两个月再取出来,所得足够给领导送礼了,时称“衙门账”。还有一些业主,喜欢把地皮或者房屋抵押给当时主营不动产贷款业务的聚兴诚银行,拿到贷款再存给地下钱庄,钱庄的月息是4%,还给银行的月息只有2%,等于用银行的钱来赚钱,一转手就赚了一倍,这在当时叫做“瓦片账”。
“瓦片账”我没见过,我倒见过现在的“衙门账”:我老家的教育局经常扣发中小学的教育经费,经常扣发教师们的绩效工资,扣上两三个月,存进“担保公司”,很快获利十几万,几个人一分,皆大欢喜。这种变态现象常常让我觉得我不是活在当下,而是活在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