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人为什么要留辫子(为何清朝要留辫子)

历史网 2023-06-16用户投稿

谢谢邀请,笔者作如下回答:

一、说到清朝人为什么要留辫子,那就首先要了解一下清朝统治者满人的风俗习惯。留辫子是满族人(金人)的习俗传统。清朝起于塞北,满人是马背上的民族。也许是由于骑马的缘故,很早就有了结辫的习惯。满族人的祖先是金人,就是剃发蓄辫的民族,其发式是“半剃半留”,于额角引一直线,线前面的头发全部剃光,线后面的头发结辫垂于脑后。究竟这种习惯始于什么时候,保持了多久,现今难以确考,但至少可以肯定在宋代就已经出现了。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建炎三年,金元帅府禁民汉服,又下令髡发不如式者杀之。”《宋史》记载宋将刘琦抗金事迹时说:“是夕,天欲雨,电光四射,见辫发者辄歼之。金兵退十五里。”

二、留辫子是为了满足统治者强权的需要。

大约是祖先有此强迫削发之先例,几百年之后,当满洲的八旗兵势如破竹地越过山海关,开入关内,推翻业已腐朽的明朝,确立清朝的统治以后,清朝统治者便开始强力推行剃发蓄辫制度,以树立满清王朝的权威。1645年,清顺治皇帝发布命令,宣布“自今布告以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剃完。若规避惜发,巧词争辩,决不轻贷”,臣僚不得论奏剃发,否则“杀无赦”。此即为历史上著名的“剃发令”。

皇帝下令“剃发蓄辨”,那么“留辫子”就不是个人的喜好,也不再是一个伦理的问题,而是上升成了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清朝统治者为了强权的需要,彻底从精神上征服汉人,是把剃发作为一种表示归顺的标志。因此从臣僚不得论奏剃发,开始“留辨子”,从上到下推行这项“剃发令”。

三、民众反抗“剃发令”,遭到镇压屠杀,满清强权“留辩子”成为事实。

当初,在清顺治皇帝的“剃发令”出来后,很多民众不惜以死要挟。特别是对汉人来说,是无法接受,一缕青丝,不仅受之父母,而且成了忠于明朝的象征,这是千万不能剃掉的。为此,很多汉人奋起反抗,口号是:“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人!” 反抗异常激烈,满族统治者的镇压也异常残酷。血风腥雨之下,演出了多少惨不忍睹的历史悲剧,江阴十日,嘉定三屠,多少人头落地。

最悲壮的反抗“剃发令”事件莫过于“江阴十日”了,是年农历六月二日,江阴人在阎应元、陈明遇的率领下誓死捍卫头上之发,誓死效忠明朝,坚守城池八十一天,杀死清兵七万五千人,有六万七千壮士战死于城墙上下。城破,清军纵兵屠杀十日,直到满城杀尽方才封刀。有十七万多军民死于清兵刀下,仅有五十三名老小幸免于难。

“江阴十日”之后,还有人不断反抗,但是,满清强权继续镇压,再反抗,再镇压。随着南明小朝廷一个一个地垮台,人们光复的希望也一个一个地破灭了。人们不再反抗了,终于接受了满清统治的现实。而辫子,也就一根根地留了起来。随着日子的流逝,久而久之,人们麻木了,习惯了,不再觉得不顺眼,不再觉得它是化外蛮夷之俗了。甚而,辫子乃至成了中国人当然之习俗流传了二百余年。

四,清朝“留辫子”历史的终结。

清朝末年,康有为是中国第一个正式向皇帝奏请断发剪辫的人。

1903年,《学生界》发表“剪辫易服说”一文,申述剪辫有利于“强兵强种”之由。1904年,《大公报》又发表一篇文章,提出中国出洋留学生应该“改装去辫”,以“便与西人来往”。尽管提出者小心翼翼,把剪辫的范围限制在去洋留学生之内,但此种议论在当时仍然有“易服改元,革命排满”之嫌,没有更多的人敢于去冒这个风险。

1910年10月3日,作为清朝新政产物的资政院第一届常委会开幕。开会不久,一名叫罗杰的议员便提出了《剪辫易服与世大同》的议案;接着,来自湖南实为革命X人的议员周震麟又提出《剪除辫发改良礼服》的议案,资政院议决时认为“两案之主旨,皆以中国辫装妨碍运动,朝廷整军经武,非剪除辫发,改制冠服,不足以灿新天下之耳目,改除骄奢之习惯”。最后,以大多数议员赞成获得通过。资政院关于剪辫易服的议决案一经通过,消息传来,不管清廷是否批准此案,民间的剪辫便“一时风发云涌,大有不可遏制之势”。但是,这时候的剪辫还是一种自由的选择,没有形成强制性的社会压力。总之,满清存在,留辫子难以清除。

最后是“辛亥革命”终结了满清“留辫子”的历史。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各省纷纷响应,革命浪潮汹涌澎湃。与清初强迫汉人剃发相比较,辛亥革命也把头发看成是政治分野的象征,独立各省很自然地把标志汉人臣服于满清朝廷的辫子作为革命目标,剪除辫子已经成为去旧图新的标志。许金城《民国野史》记述道:“无数的汉人都兴高采烈地剪去这条奴隶标志的辫子。也有迷信的,事先选择吉日,拜祭祖先,然后庄重地剪除,把辫子烧了。更有联合多人同日剪辫,并燃放爆竹,举行公宴庆祝的。”当时有一名《越风》的杂志载文说:“不剪发不算革命,并且也不算时髦,走不进大衙门去说话,走不进学堂去读书。”一时间,剪辫的浪潮便如风起云涌,浩浩荡荡,迅速席卷大江南北。

清朝为什么要留辫子呢?大家知道这是满清入关下的一个命令。当时清顺治皇帝下令,要求各省必须剃发蓄辫,这是清朝国策,不允许妄议,必须执行,不剃发蓄辫的就砍头,叫“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

清朝之所以这样搞,当然是统治阶级为了统治的需要,需要一个形式从精神上完成征服。所有不剃发蓄辫那就是硬骨头,就需要消灭。留下来的都是服从管理的。

而要求被征服地区改变发型不是清朝入关才有的。在南宋时朝,金国在统治地区就要求所在地区的人都髡发,不削发的就处死。可见是有传统的。

而当时的南宋将领也用这个来区分敌人,当时,宋将刘琦雨夜出击,见到辫发者就歼灭,击退金兵十五里。

那么,再深究一下,为什么女真人要剃发蓄辫的呢?

这当然是他们的习俗。事实上,绝大部分的北方游牧民族都是剃发蓄辫的。

而女真人的习惯也是老祖宗靺鞨人传下来的。

靺鞨是居住在黑龙江一带的少数民族。在隋唐时代,因为高句丽比较强大,还被高句丽奴隶过。后来唐朝征高句丽,靺鞨就摆脱了高句丽的统治。靺鞨的一支后来就成为了女真人。靺鞨的习俗就是编辫子。在头的中间扯一根发丝为分界,前面的全部剃掉,后面的编成辫子垂下来,辫子上可以挂很多挂饰,走起路来丁丁当当。

那靺鞨为啥要剃发蓄辫啊,这当然是生活中需要。靺鞨人要么在丛林中穿行,要么就是骑马打猎,如果留长发就会遮挡视线,尤其在树林中,很容易自挂东南枝。所以只好剃掉,后面编个辫子。事实上,大家看清宫剧,辫子很粗,头发很多,其实一开始不是这样的。一开始的样式是像三根毛似的留很少一部分。这样更方便生活。后来才慢慢变多。

而且,有了辫子还有一个好外,就是野外露营时,可以把辫子盘起来当枕头用。

后来,这个辫子被当成了一种精神寄托,根据萨满教义,发辫是人的灵魂所在。如果打仗死在了外面,人可以埋在外面,但发辫必须割下来带回故乡。

可见,剃发蓄辫是草原跟丛林居住区的生活需要,中原其实是不需要的,这样做,反而给生活带来了不便利。

但有的东西,一旦改变久了,安利久了,就算不方便,也会变成了一种习惯,没有反而觉得不对了。辛亥革命时的人,甚至更早的一些在海外的留学生,如果被人强行把辫掉,就好像精神阉割了一般,立马就焉了。

最后,再提一个问题,如果满清政府不灭亡,甚至强大起来,征服世界,统治银河系,哪会出现什么情况?

科幻电影《阿凡达》揭示了这一情景。

那清朝有没有可能保留下来的呢?

曾经慈禧要花十亿给大清国继命三十九年,要是成功,中国可能还有皇帝。

我们知道,现在痛恨慈禧的人,最痛恨的就是慈禧说过一句话: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这简直就是赤果果的卖国求荣,为家族之存而卖全国。

慈禧为什么要这样干呢?

我们先说一下背景,说话慈禧搞义和团,与各国矛盾激化,最后干脆向列强来个集团宣战,那列强组团一来,慈禧打不过,只好化装成汉人老太太跑到了西安。

接下来,慈禧就把李鸿章叫到北京来谈判。一谈就谈出了巨额的赔款。本息近十亿两。这个金额就太大了,因为鸦片战争后签的南京条约不过二千万两。等于一下翻了五十倍。为什么赔这么多呢?

有一个很隐秘的原因,这里面有人叫价。

这不是一个双方谈判的叫价还价,还是西方列强举办的中国权力拍卖会,投标的除了慈禧还有另一方,因为两边的竞标,使得成交价一下飙到了近十亿两。

另一方是谁呢?

李鸿章!

说到这个事情,就不得不说到东南互保。

这是什么意思呢?

在北方慈禧老佛爷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搞义和团运动时,各国就跟清政府南方的大佬们打了一个招呼,主要是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两广总督李鸿章、邮政大臣盛宣怀这些人。

因为这些人看出来了,老佛爷是在作死啊,怎么死得快怎么作。但是,中国要不要保?还是要保的。

所以,这些人的想法是,就算北方闹完了,也要保住我们南方不乱,南方不乱,中国也不会亡国。

而另一边列强也害怕义和团闹到南方,把南方的洋人也怼了。所以,列强就跟南方这些大佬签了一个协议,就是北方怎么闹,咱们别学。我们南方大家还是好好的。

到了慈禧大妈向大英帝国、美国,法国等十一国宣战时。更有意思的一幕出现了,清政府要求全国总动员,各地召集团民跟十一国开战。而邮政大臣盛宣怀却下令将这个诏令只发到督抚一级。而且还打招呼,这是老佛爷更年期了,你们看看就好了。

南方就真的是看看而已,李鸿章直接回电:此乱命也,粤不奉诏。

李鸿章认为,要听慈禧的,“若不量力而轻于一试,恐数千年文物之邦,从此已矣!”

要死死老佛爷,别死中国。

这个就太大胆了,违抗圣旨啊,李大哥一带头,南方这些地方全部有样学样。湖广总督张之洞更是提出一个方案,万一北京保不住了,满清不行了,我们就奉李鸿章当总统,主持大局。

另外,李鸿章的幕僚刘学询还给孙中山写信,说北方要是乱了,我们粤省独立,想请你一起干大事,你赶紧过来帮忙。

最后,湖北湖南、广西、广东、福建、浙江、安徽甚至山东陕西等等搞了一个联盟,说光绪皇帝这个开战是受拳民胁迫,我们不用听。开战后,不管北方怎么样,南方不介入。

这个事情以汉大臣为主,比如刘坤一说,“慈禧肯定完蛋了。我们坐拥东南,死不奉诏。”

还说“这老寡妇要骇她一下!”

辜鸿铭也说干脆江南独立。

而满大臣也有这样看的,比如荣禄就说不必重视北京的谕旨。

这个东南互保就是谈判第三方。慈禧在谈判的时候,就要考虑东南互保联盟的影响,万一自己开的条件列国不满意,那列强完全有可能找李鸿章、张之洞谈啊。所以谈判变成了竞标,

慈禧这才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就是说,只要还让我们爱新觉罗家当皇帝,价格你们随便开。最后,给满清打工的英国人、清朝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同志说,大清朝一年最多能够结余的钱是二千多万两吧。就按这个收吧。

一收就是39年,算是一个续命按揭,本息是9.8亿。

等于说,慈禧花了9.8亿两白银为大清续命39年,如果熬过了这39年,很可能清政府能够完成君主立宪,中国现在可能还有皇帝。

但事实上,十一年后,大清就灭亡了。

这个灭亡也跟东南互保有关系。东南互保是大面积的不奉诏。地方政府已经完全不鸟中央了,所以清政府在南方各省的影响力受到了重挫,革命起于南方并成于南方,就是东南互保埋下的伏笔。

满清入关充满了很多偶然性,在满洲入关前剃发留辫子的范围是满洲人和旗人。

在明末的乱世之中,明朝的崇祯皇帝及其统治高层一直对于内外交困的局势处于焦头烂额之中,祸乱中原流民叛变层出不穷,而东北的满清实施威胁京畿重地的安全,到底是攘外还是先安内,一直困扰着崇祯帝。

但是对于后金开国大汗和改国号为清的皇太极而言,他们其实追求的目标其实就是明朝对于满清在东北统治实体的承认,而明朝死要面子活受罪坚决不进行和平解决的行为,导致辽东战事不绝,虽然关宁铁骑堵住山海关、兴城一线,但是皇太极时代,也多次借道蒙古入寇长城以内的北京附近,结果就是明军疲于奔命,往往是绞杀农民起义军刚刚取得战果,满清就在长城外寇边,著名大明卢象升和洪承畴都是在这种情况下,战死和被俘于满清的。

1644年,内外都想兼顾,却最终两面失策的明军,已经无力抵抗李自成起义军的进攻,李自成的不仅在西安建号称帝,而且直接进军北京,结果是崇祯帝被围北京,后来城破崇祯帝自杀,李自成顺利进入北京城。

此时满清已经是第三位皇帝顺治接班,但是大权全部都集中在摄政王多尔衮手中,而且多尔衮及降臣洪承畴等人已经敏锐的觉察到北京的局势变化,于是他们陈兵在长城以外,随时准备投机来摘桃子。而李自成的大顺军攻克北京后,也很快出兵到长城各关隘,并且与清军发生零星冲突。此时大顺和满清之间的力量平衡点就在于守卫山海关的吴三桂,本来吴三桂接到崇祯帝的勤王命令(被封为平西伯)要到北京救驾,但是在路上时北京就已经城破。而事实上早已经沦为军阀的吴三桂计划是投降李自成的,可是李自成的政治智慧显然不足,他的对于包括吴三桂的父亲在内明朝权贵的清算早了点。而由于大顺军队对于北京权贵的打击和搜刮激起了吴三桂的不满,于是吴三桂投降多尔衮的清军,并自为清军前锋在山海关击败大顺军,随后清军在带路党吴三桂的引导下一路攻入北京。

此后满清正式迁都北京,开始经营中原及江南地区。满清进入北京后,明朝的那些刚刚投降了李自成的大臣们,又开始转投清朝,老板死了,生活得继续啊,此时满清刚刚入关,遵循都是明朝旧制。此时的清朝朝堂之上,新降的汉臣一班、束发、着明朝官服;满臣(旗人)一班,剃发着满清服饰。一时间也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妥,可是这时候大汉奸孙之獬蹦了出来,这货在崇祯时期,由于被打成魏忠贤的阉党标签,所以混的不如意。多尔衮进北京后,这厮率先去投靠,被多尔衮任命为礼部侍郎,为了进一步讨好满洲人,这厮自己剃发,然后第二天着满洲朝服上朝,本来是是想做个大秀、博得满堂彩。结果却遭遇开门黑。满人说他是高攀不起,汉臣说他数典忘祖。结果遭遇满朝谴责的孙之獬十分的狼狈。

时至今日汉奸往往更为可恨

可是这厮回头就向多尔衮上书,建议在全国推行剃发令。他的依据就是剃发易服可以使得汉人真正臣服满清,他的建议得到多尔衮的认可,于是满清开始下达了血腥的“剃发令”,要求天下汉人必须限定日期内剃发易服,改用满洲人的头型与发式。此时清朝已经平定江南,因为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明朝的灭亡更多的是改朝换代,而“剃发令”要求他们剃掉父母给予的头发,改换祖宗传下来的服饰,这引起了汉人的广泛不满,于是江南地区最先混乱起来,很多汉人纷纷杀掉清军,重新掀起武装反抗的高潮,而清军则进行了严厉的镇压“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就是此发生。

剃发易服对于汉人及汉文化的伤害极为深远

最终汉人的反抗被镇压下去,本来只是满洲或者旗人才必须剃发易服的政策推行的全体汉人,而提出“剃发令”建议的孙之獬后来以高官的身份衣锦还乡,但是在老家山东最后被起义军杀死全家,而最终颁布“剃发令”的多尔衮后来不仅娶了顺治的老娘孝庄,而且封为“皇父摄政王”死后甚至被追谥为“清成宗”皇帝称号,不过死后一年就被顺治皇帝刨坟掘棺,其家人全部被发配宁古塔,也算是恶有恶报。